动物保护的边界
时间:2022-07-06 来源: 作者:[db:作者]  浏览次数:
2014年12月15日,加拿大魁北克省一家地方法院对一起奇怪的案件做出判决:26岁的艾玛科诺巴基(Emma Konobaki)小姐被判两项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一项危险驾驶罪成立,被判处90天监禁,并禁止驾驶汽车10年。这起交通肇事案在加拿大乃至北美备受关注,数千人签名为科诺巴基求情,媒体上争议不断。
造成这一切的是一群小鸭子。
鸭子在找妈妈
事故发生在2010年6月27日。这一天,Konobaki小姐开着自己的车,在高速公路上开得很好。突然,她发现路边有一群小鸭子经过。仔细一看,鸭妈妈并没有带路。
大多数人可能只是踩油门,但Konobaki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女孩,她决定照顾它。她把车停在路的左侧(加拿大靠左行驶),下了车,一只一只抱起小鸭子,准备带它们去找鸭妈妈。问题是小鸭子到处跑,很难抓到.
崩溃!
一声巨响,出事了。后面来了一辆摩托车,刹车不及,直接追尾了停在路边的车。摩托车上的两名乘客,50岁的安德鲁罗伊和他的女儿,——16岁的杰西罗伊,都被甩了出去。他们被送往医院抢救,不幸死亡。
车撞了,人也不见了。接下来的事情,当然是被问责。也不复杂:科诺巴基小姐在高速公路上无警示牌违法停车,事故全责;从刑法的角度,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。根据当地法律,最高可判无期徒刑。
然而,这个案子毕竟有些特别:科诺巴基小姐的动机无疑是善良的。法律应该惩罚一个犯了错误的好心人吗?
推而广之,如果科诺巴基小姐停下来帮助一个受伤昏倒在路上的男人,而不是帮助小鸭子找到妈妈,她该怎么办?
美国各州的法律不一样,但估计大部分州的法官都会认同一点:为救命而停车是违法行为。也就是说,虽然这种行为仍然是错误的,但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他人的生命安全,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措施。本案中,其行为的主观恶意相当小,具有一定的正当性。当正常的交通秩序与需要及时施救的生命进行衡量时,后者显然更为重要,因此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。
基于类似的逻辑,各国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送急病患者、待产孕妇等闯红灯、车辆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,都会给予例外处理,这是一种更为人性化的执法方式。
那么,换到本案的具体情况,一群鸭子是否可以按照停止违法论来处理?
从法院的最终判决来看,加拿大法官并没有采纳这一意见,也就是说,当地法律并不认为鸭子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具有同等价值。这听起来有点冷酷,但其实我们每个人在吃肉的时候,都已经默认了这个原则的成立。
动物保护。保护什么?
恐怕有些读者看到这里会觉得奇怪:难道欧美国家在保护动物权益方面做得不好吗?你们虐待动物不都要坐牢吗?这件事怎么又变风头了?
的确,欧美很多国家,尤其是美国的一些州,在动物福利保护方面都有相当完备的立法。且不说故意虐待动物致死,就算主人夏天把狗养在空调车里,也可能被起诉;如果饲养条件太差,会被起诉;遗弃宠物还是会被起诉,判决往往是真的,可能会坐牢。即使是合法的动物实验机构,如果不按照标准对待实验后的动物(即不通过安乐死无痛杀死动物),也可能会遇到很大的麻烦。
但是,这并不意味着动物在这些领域可以享有和人类一样的法律保护。换句话说,法律允许你杀死动物,但不允许你残忍地杀死动物。动物的生命权仅次于人类。
比如2004年6月,在美国弗吉尼亚州落基山的一家医院里,一只黑熊不知从哪里溜了进来,突然在医院的挂号大厅里大摇大摆。
显然,在场的人都震惊了。这只熊虽然不是很强壮(体重156kg),但是如果它拍一下爪子,肯定会打死或者打伤。
医护人员和病人在报警后迅速撤离,所以熊没有伤害任何人。事实上,它根本没有威胁到任何人。
警察接到报警后赶到了现场。他们有两个选择:
1.使用麻醉枪或铁笼等非致命性装置制服这只黑熊,并送至保护区放生;
2.当场杀死这只看似无害的黑熊。
不幸的是,警察选择了第二种选择。两名警察用猎枪向熊开了两枪。事后,派出所的警察解释说,他们担心镇静剂药物不足以让熊翻身。万一熊刚被抬上车就醒了,会把人伤得很重,就开枪了。
本案中的熊对人类不构成实质性威胁,熊是一种可爱的动物,这在
美国是被作为野生动物来保护的。但是,法律的天平显然倒向了人类一边——只要可能伤害到人类,动物的生命权就可以被剥夺。
万灵之长
转了一圈,又回到了起点的那个问题:
作为人类,我们为什么要保护动物的权益呢?
基于不同的宗教和文化,也许会有许多不同的答案。我比较认同的一个答案是:人类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建立起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形态,并有能力利用和改造这个世界的物种,所以,我们自然就有了超越其他动物的道德义务,即善待、合理地利用这个星球上的其他物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