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典诗歌

    回来之前出卖良心


    时间:2022-06-20  来源:  作者:[db:作者]  浏览次数:


    卖了良心才回来

    上世纪80年代,有一部小说风靡中国,《人生》作者是陕西作家路遥。故事的主人公高加林就像狄更斯《雾都孤儿》中的费金,他的名字成为词汇。一个年轻人离开家乡进入城市,在城市里打拼。他城里的女朋友立马对比了他老家的姑娘。然而,城市并不是那么容易立足的,城市的陷阱把他送回了原处。这样一个年轻人,我们叫他——高加林。

    高加林引起了很多关于国家的梦想,城市的冷漠,现代化和爱情的讨论。他是一个活到了今天的虚构人物,也是80年代最重要的文学形象之一。在小说的结尾,被城市打败的高加林回到了他的家乡。原本绝望的他发现,家乡的亲人并没有嘲笑他,但看着“四川茂密的庄稼和浓绿覆盖的村庄”和“家乡淳朴富饶的田野”,他终于泪流满面。

    103010是文学课的必修小说,每次看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觉。我年轻的时候很浪漫,所有的故事都只聚焦在情感部分,基本上把高加林当成了陈世美。但是这些年,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人到中年,我越来越了解高加林。再加上离家多年,把父母留给姐姐和姐夫照顾,看着午夜的自己,简直就是高加林,甚至比高加林还不如,因为没有他旺盛的进取心。

    从1988年在上海留学开始,除了在香港待了三年,我在上海生活了四分之一世纪。其实我的家乡宁波离上海很近。以前要坐夜车,现在只要两个小时。但是车程短,回来的次数少。当然,我有很多理由:我在这里有自己的家,我有孩子要照顾,我有家务要做,我有课要上,我有文章要写。我每天晚上熬夜到两三点。当我上床的时候,我在想起我的父母之前就睡着了。虽然在我的梦里,蜿蜒穿过的街巷总是在宁波的胡爱书路周围。

    但我心里清楚,真正构成我和家乡之间离心力的,不是我的忙碌。像高加林一样,我生活的衡量标准也发生了变化。在老家,八九点就和爸妈上床,在床上磨蹭到十点,踮起脚去客厅过夜。半夜肚子饿了,去厨房弄点吃的。然后我一转身,我妈把我吓得魂飞魄散。她听到声音以为有小偷,就抓起一把扫帚,静静的站在我身后。而当我“魔都”的生物钟运转时,我妈也起床了。所以,一直以来,她都认为我的脸长得不好是因为上海的生活质量不好。我偶尔回家,当然需要各种辅食。一整天,她剥毛豆,拔鸡毛,刮鱼鳞。我们交给上海菜市场的活都是她干的,不然毛豆、鸡肉、鲫鱼都不新鲜。

    从诗的意义上来说,我认同我妈所有的作品。她一边剥毛豆,一边和毛豆说话。可是,父母年纪大了,看着父亲骑着自行车去菜市场,右脚要在地上蹬好几下;下午我妈炖蹄子的时候,会在炉边睡着。我觉得这种前现代生活及其抒情性构成了一种我无法面对的折磨。每次回去都会像逃兵一样离开。对于躁动不安的灵魂来说,故乡只是一种疗愈机制。

    侯孝贤导演的电影《人生》结尾,失恋的阿元回到了家乡。他用经历过痛苦的眼睛看着家乡,家乡用全部的柔情回望他。青山在,岁月悠悠,阿元可以继续活下去,观众也可以继续活下去。但我们知道,阿元以后不会留在家乡,就像“风阁来的人”“风来的人不想停”。和高加林一样,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,实际上他离开了高加林多的家乡,搬到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城市。从相对性的意义上说,故乡对我们来说是“高加林”。对我的父母来说,我的家乡对我从未离开过胡爱书路的父母来说并不重要。

    所以,故乡总是和眼泪联系在一起,就像《恋恋风尘》唱的“兄弟,你不出卖良心就不回来”。而故乡的分量,似乎只有通过一代又一代青年的血祭,才是我们最后的乌托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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