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协议(女方拟定版)
时间:2020-07-09 来源: 作者:  浏览次数:
婚前协议
甲方:男性
乙方:女性
1.结婚前,甲方的主要业务收入,如工资、奖金等,应上缴乙方,乙方应返还零用钱。
2.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或离开色情场所,或通过、听窗或窥视。
3.除乙方外,甲方不得与任何异性/同性有过度或不必要的亲密行为,包括主动和被动。至于“过度”和“不必要”的程度,乙方应予以界定。
4.甲方不得阻止乙方观看或评论任何异性。
5.甲方应信守诺言,如果不想说,应保持沉默,但不允许欺骗对方。
6.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其行踪,不得失去联系。
7.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工作,甲方不得失去朋友。
8.如果发生争吵,甲方不得离开或躲在乙方找不到的角落。
9.除非乙方拒绝,甲方必须履行让乙方每天开心的义务。
10.甲方需要记住乙方希望甲方记住的所有数据,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衣服和鞋子的数量、见面的周年纪念日、求婚的周年纪念日、情人节、3月8日的妇女节等。乙方有权随时进行抽查。
11.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表达或暗示乙方形象的负面变化,如庞。
12.甲方不能先于乙方死亡,哪怕是一分钟也不行。
13.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乙方,乙方可根据婚后情况的变化增减。
甲方:乙方:
(年月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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