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忆中的汤圆碗
时间:2022-06-21 来源: 作者:[db:作者]  浏览次数:
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。反正那天我吃了一碗汤圆。然而,我们乡下人更土气,我们称汤圆为“紫苑”。我的碗里有四个饺子。后来有大人多给了我一些,我都吃了。在我当时的年纪,我妈觉得我吃的量远远超出了我的实际能力,就一直重复说儿子“爱吃饺子”,“他吃了八个”。后来大家都知道了,我自己也知道了。我爱吃饺子,一顿饭能吃八个。
相信吃酒席也大致如此。你在酒席上喝了一斤酒,人家就记住了,而且会一直传下去:某某能喝,有一斤。记忆有其局限性,记忆有其古怪的选择。——人能记住你和酒的关系,却往往忽略了你和马桶的关系。
直到现在,我都快五十了,我妈还觉得儿子“爱吃饺子”。事实上,我不知道。当年在“吃”的问题上,爱与不爱根本不存在,第一个问题就是“有”。当有时,孩子只有一种态度,或者一种行为:能吃多少就吃多少。这句话可以说得更明白些:一抓就是一抓。
我也想告诉我妈,那次我其实是被吃伤的。对不起,“吃疼”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,但我会原谅自己。在那个年代,如果有机会,我相信所有的孩子都会受伤。
为什么我还记得那碗汤圆?并不是因为我被吃“伤害”了。第一个原因是汤圆“好吃”。那时候吃美食的机会不多。关于“好吃”和“记忆”的关系,父亲有一句口头禅:饿狗记得一千年的屎。那碗汤圆才40多年,我可能960后都忘不了。
“好吃”有什么可说的吗?是的。
我们村有一个非常特殊的习俗。在日子相对富足的时候,如果哪个家庭做出了“美味”,自己一个人关起门来享用,是一件非常不合适的事情,是要被人看不起的。我这么说,可能有人会质疑:你不说你家做了“好吃的”,人家怎么会知道?这样的人肯定没吃过苦。我想告诉你,人的嗅觉是很神奇的。当你营养不良时,你的基因会发生变异,你的嗅觉会变得像狗一样灵敏。这么说吧,你家在村子东边。如果红烧肉在你的锅里烧,村西的鼻子会被你的火兴奋,除非你生吃。
所以乡下人绝对不会烧简单的红烧肉,只会烧菜、萝卜、芋头,会把一大锅烧得满满的。为什么要这么做?发送。左邻居家一碗,右邻居家一碗,三姨家一碗,陈先生(我妈)家一碗。因为底下有菜,萝卜,芋头,很好处理,肉也变得有点“意思”,点缀在上面。
我们乡下人就是这样,自私恶毒,但是因为习俗,我们都有一个思维习惯:稍微好一点,就会马上想到别人。这是普遍和正常的。这些其他人,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些外来者。
柴可夫斯基有一首很有名的歌叫《如歌的行板》。它脱胎于一首西亚民歌,作者不详。这首歌我引用了好几次,还是忍不住。我决定再引用一遍。事情是这样的:
弗吉尼亚会坐在沙发上,
手里拿着酒杯。
他还没灌满半杯酒,
就派人给卡奇卡打电话。
这首歌的旋律我已经熟悉很久了,但我第一次看歌词是在1987年的冬天。那一年,我大学毕业,一个人在宿舍。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,几乎没有过渡,我的眼里涌出了泪水。我不需要回忆,我不需要。往事历历在目。在我的村庄,在这样一个困难的时期,伟大而温和的中国农村传统仍然没有消亡。它在艰难的处境中流动和延续:每个村民都是瓦尼亚,每个村民都是卡奇卡。我是卡奇卡,但我在成为瓦尼亚之前就离开了我的村庄。这是我欠的。
可惜在我离开农村之前,这个习俗就已经没落了,最后彻底没落了。
习俗与法律无关,但我想这样解释一下习俗与法律的关系。——习俗是最亲切的法律,而法律是最有活力的习俗。
一端是习俗,另一端是法律。一个时代,一个民族的好与坏,并不是始于最初。好,从两端开始;不好,也是两头不好。在任何时候,良好习俗的丧失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,这不是我危言耸听。
分享一下,多香的东西,去哪了?
“给狗吃的骨头不是慈善,和狗分享的骨头才是慈善。”
这句话是杰克伦敦说的。读到这句话的时候,我在大学二年级,在扬州师范学院的图书馆里。这句话仍然像骨头一样长在我的肉里。杰克伦敦透露了要点
享的本质,分享源于慈善,体现为慈善。
我要感谢杰克·伦敦,他在我的青年时代给我送来了最为重要的一个词:分享。此时此刻,我愿意与所有的朋友分享这个词:分享。这个词可以让一个男孩迅速地成长为一个男人——他曾经梦想着独自抱着一根甘蔗,从清晨啃到黄昏。
如果有一天,即便我的身体里只剩下最后一根骨头,这一根骨头也足以支撑起我的人生。这不是因为我高尚,不是,我远远没有那么高尚。但是,因为有太多太多的人和我分享过他们的骨头,我自然有分享的愿望。“愿望”有它的逻辑性和传递性,愿望就是动作——父亲抱过我,我就喜欢抱儿子。儿子也许不愿意抱我,可这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,因为他的怀里将是我的孙子。是的,所谓的世世代代,就是这么一回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