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法律当武器,向家暴Say“NO”
时间:2021-02-07 来源: 作者:  浏览次数:
贵州六盘水市9岁女孩丹丹被残忍的母亲暴力杀害,已去世一年。但随着最近二审案件的终结,维持原判,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(人民网4月21日)
2014年4月4日早上7点,向萍用4米长的尼龙绳和60厘米长的棉绳把女儿丹丹绑在卧室的床脚。与此同时,母亲没有为她的孩子提供任何水或食物。直到6天后的9号下午6点,丹尼被发现死于此时。
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,母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维持一审判决。
当我看到这个案例的时候,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愤怒和抱歉。母亲亲手杀死女儿是一个悲剧。
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。他们是父母带给这个世界的天使。无论多么叛逆、不听话甚至逃学,都可以通过正确的引导和耐心的教导“改造自己的恶灵”。这种悲剧的发生只能说明是母亲的失职,其他孩子也能幸福的成长,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。母亲再也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,所以她应该给孩子更多的爱,这样她才能健康、快乐、幸福地成长。但她不仅没有耐心,还以孩子不听话,要上班为由,用绳子把女儿捆得紧紧的。她已经六天没给食物了,连水都没给。多么残忍的心。
一个9岁的女孩,本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,天真活泼,但是她幼小的生命却被自己的亲生母亲毁了,她从来不相信。
目前,社会上不断出现家庭暴力案件,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我国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宣传不足,也使得许多人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认识不足。第一,中国一直有“棍棒下出人才”的偏见;第二,再加上一些父母要上班的压力,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回家很容易把怨气发泄在孩子身上;第三,现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不够,法律似乎是“官员难以触犯的家务事”。只有当后果悲惨的时候,我们才能伸出援手,拯救他们。
由此可见,用法律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家庭权益不仅是必要的,而且是迫切的。(彼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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